政策要点:
对入选工程的人选进行培养资助,给予第一层次最高每人10万元、第二层次最高每人6万元资助;择优资助的第三层次人选最高每人2万元。
对部分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的工程培养人选实施重点资助,追加每人一次性专项培养资金10万元。
对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序列和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选追加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4-甬人社发[2011]245号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