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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我市发布“人才新政25条”
顶尖人才引进项目最高资助1亿元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提升至2%
时间:2015/8/14 11:14:07  来源:8月14日《宁波晚报》A02版  点击:12525

高端人才来宁波,可获百万级的资助;高大上的项目落户宁波,1亿元项目资助不差钱;高校在校、毕业生来宁波当创客、找工作,买房安家给房款2%补助……  

在昨天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宁波再次吹响人才集结号,出台25条人才新政策,建立人才分类目录,给予“最给力”的政策补贴、优惠、扶持,新政实施期限为5年。  

引进培养升级:  

引进顶尖项目最高获1亿元资助  

企业在职人员读紧缺硕博最高补5万元  

宁波此次加大了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扶持力度,将目光盯上了海内外顶尖的人才团队和项目。  

像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人才,带着领衔的重大项目落户宁波,最高可以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对团队核心成员同样给予薪酬补助。继续实施“3315计划”,对入选的高端团队给予500至2000万元资助,对入选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宁波创新性提出了“泛3315计划”,与引进海外和产业领域人才为主的“3315计划”互补。“泛3315计划”,即根据宁波城市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引进信息经济、港航物流、金融创投、文化体育、教育卫生、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等人才和团队,入选的团队给予100至500万元资助、个人50万元资助。  

除了引进人才,新政还鼓励企事业单位培养人才。现有人才经自主培养申报成为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的,给予人才一次性200万元奖励;成为特优人才的,给予人才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企业在职人员攻读宁波产业发展亟需专业的硕士、博士,或就读企业与知名高校联合举办的硕士培养班的,毕业后每人补贴学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  

发展支持升级:  

“3315计划”人才(团队)创办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  

鼓励科技人员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  

鼓励创客、民间人才创业创新  

在鼓励人才创业创新方面,新政针对不同层次、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人才的不同需求,提供精准的发展支持措施。  

“3315计划”人才(团队)创办企业,5年内发展较快、对宁波发展贡献较大的,经认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后续资助,对完成股权改造、新三板挂牌、实现上市的给予30至300万元的补助。  

新政将政府优先采购权向人才创办企业倾斜。对本市人才创办企业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符合条件的将优先列入宁波市自主创新与优质产品目录,属于首台(套)产品(设备)的优先采购,在政府资金投资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优先选择。  

到2020年,宁波将力争建成100家众创空间和创客服务中心。新政对于创客人才,市本级将择优对创客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助。同时,培育一支高端化的创客创业导师队伍,由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业学者担任创业导师。  

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经本单位同意,人事关系5年内保留在原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益可按最高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  

实施民间人才“万人计划”,市县两级遴选1万名左右民间优才加大培养,其中遴选市级民间优才1000名左右,激励支持民间人才在基层创业创新。  

在税收方面,新政落实国家对人才创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像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评价激励升级:  

“甬城英才”奖励最高60万元  

“偏才”“专才”看贡献度享政策  

在会议上,125名“甬城英才”受到表彰,并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评选“甬城英才”,重点是表彰激励各行各业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共设置宁波市杰出人才奖、科技创新特别奖、有突出贡献专家奖、优秀高技能人才奖、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奖、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奖等12个奖项。  

在人才评价方面,还打破原先一些难以界定的屏障。如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和基础研究的人员分类制定评价标准,调整不恰当的论文要求。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的“偏才”、“专才”,经认定可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新政将扩大企业职称自主评价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选择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以行业为主体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  

新政还通过加大奖励,激励中介机构为宁波引才。对人才工作海外合作中心给予每家每年10-30万元的补助,并根据推荐引进的人才(项目)给予单个人才(项目)最高10万元的奖励,特别优秀的项目“一事一议”。  

服务保障升级:  

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升至2%  

提升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保障  

对于来宁波的各类人才,新政在住房、医疗、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集成式的保障服务。  

新政提出对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30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高级人才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  

毕业10年内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3年内在甬首次购买住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最高2%的购房补贴,同时高校毕业生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延长一年;高级人才在享受安家补助基础上,3年内在甬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即便还不买房,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技师学院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宁波就业创业也能享受补助。由市级相关部门及县(市)区、开发区制定政策,可给予本科、技师每月不低于30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租房补贴或生活津贴,连续补贴不少于24个月。  

多渠道帮助解决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对引进的拔尖及以上层次人才家属暂时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最长不超过三年。  

在很多人才关心的子女入学方面,拔尖及以上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段学校的,按户籍、房产证优先在地段学校解决就学,也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绿色通道,到指定的社会公认度比较高的学校选择就读一次。  

人才健康医疗服务方面,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享受市属医疗保健待遇;拔尖人才享受宁波市三级甲等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安排、专家提前预约等绿色就医通道服务。  

责任落实升级:  

经费投入、政策兑现、确保新政落地  

今后5年,宁波市级人才工作专项投入新增5亿元,用于兑现落实新政有关政策。  

人才在享受众多优惠政策措施的同时,宁波还建立了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降低或取消相关激励政策;对存在品行不端、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的人才,建立黑名单联网制度,取消相关人才待遇。  

新政还明确了政策执行的责任落实机制,对不兑现、不落地的实行严肃问责,保障政策兑现。  

(刊载于8月14日《宁波晚报》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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