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了确保《干部任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首先,加强对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后,各地各部门每年都要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总结报告,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将结果报省委。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地组织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年底前,省委将派出检查组,有重点地对一些地方和部门进行抽查。其次,加大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人和事,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对典型的案例,要公开曝光,通报批评,以维护《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第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切实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建立便利、安全、有效的举报机制,疏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与纪检、检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进一步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
问: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带头学习贯彻好《干部任用条例》?
答:《干部任用条例》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关键在于党委重视、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从本级做起、从现在做起,管好本级,督查下级,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今后,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各级领导干部在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中负有重要责任,必须从我做起,切实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时刻绷紧《干部任用条例》这根弦,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执行。要以鲜明的党性观念、良好的作风,公正评价干部,正确推荐干部,合理使用干部,敢说真话,敢说公道话,敢于排除各种不正之风干扰,对那些心术不正、个人主义严重、拉关系、走门子、跑官要官的人,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教育,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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