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要征求党委、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的意见。如果此《条例》在基层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的话,那发生在湖南的这样的怪事,就不会再发生。即使发生了,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入口”关是否能严把,至关重要。一是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一般都是通过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去具体推行,如果连自身都无法自律,又怎能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呢;二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问题,试想连贪官都能被屡屡提拔,那这样的官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因此,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只有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协商、讨论决定、依法推荐等程序,才能把住领导干部的“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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