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召开党的十六大,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陆续进行换届,党的干部队伍正处在一个整体性新老交替的重要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亟需进一步进行规范。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当前广人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多的热点问题之一。由中央重新修订并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采取一系列措施贯彻《条例》,意义重大。
首先是对于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从组织工作方面为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营造良好气氛,具有积极的意义。因为《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成为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因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只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按《条例》办事,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把关,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给予认真查处,就一定能够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