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竞争性选拔各类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设置。根据职位实际,对报考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和执业资格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设定。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和2006年以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问:这次竞争性选拔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答:主要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做到“七公开”。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进行宣传,及时将工作方案、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决定任用等情况向社会“七公开”。二是实行大评委制。确定2个市委管理领导职位实行大评委制,邀请职位所在单位、系统的干部群众、相关领域的“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担任面试评委,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全方位监督。建立由市县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设立监督电话,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面试等工作,并邀请新闻媒体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举报、申诉等,将认真查处、及时答复,确保竞争性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