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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时间:2023/10/18 13:43:22   来源:宣传信息处  点击:28077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

  2.负责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运行,会同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3.牵头推进人才服务队伍建设,指导高层次人才团队开展联络联谊,抓好人才社区、驻外人才联络服务站等建设,参与院士工作站建设。

  4.承担高层次人才教育培训、国情研修等工作。

  5.组织开展重大人才活动。

  6.负责全市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管理。

  7.参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高层次人才联络部、高层次人才评荐引进部、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部。


  二、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13.14万元,支出总计113.1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减少126.16万元,下降52.7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1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4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14万元,支出总计113.14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减少126.16万元,下降52.7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1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9%,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经费预算指标调剂至相关单位500万元、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6.16万元,下降52.7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7万元,占72.89%;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万元,占7.20%;卫生健康(类)支出3.25万元,占2.87%;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19.27万元,占17.0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6.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9%,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经费预算指标调剂至相关单位500万元、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5.78万元,支出决算为8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500.00万元项目经费年中调剂至人才联络站相关单位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7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1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经批准购置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8.6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组织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4个,涉及财政资金56.5万元,自评覆盖率100%(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

  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pdf

  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绩效自评.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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