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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

时间:2016/12/5 14:21:58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刘勇  点击:29115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旗亮剑,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干部作风、加大反腐力度,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出台新举措,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党内制度体系正在形成,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夯实思想防线

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任务是坚定理想信念。唯有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做到明大德、重品行、知规矩,在强化思想武装中提升境界,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严治党才能真正“严”起来。近年来,浙江省委加强干部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训模式,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价值追求和崇高信仰。不断增强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和锐意进取的激情。

研读马列原著。在各级党校主体班次中,普遍设置了研读马克思主义著作等教学内容,采取经典文选导读、专题辅导、学习研讨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重温经典,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强化党章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学党章、用党章教育,全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2015年以来,对1800多名省管干部和3.5万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始终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素质。紧密结合市县新任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专门举办党性教育专题班,省委领导亲自授课;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培训导向,把德育作为培训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官德”教育。

从严开展教育活动,抓实抓细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省委坚持思想和作风一起管,扎实推进各类专题教育,使党员干部普遍经受了思想作风的大洗礼。着力用好历次集中性党内教育成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引导党员干部重心下移、深入群众,用脚步丈量民情,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增进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作风。

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要始终聚焦“四风”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既严肃工作纪律、公务行为,更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建“明规则”,破“潜规则”,以良好的党风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开展。

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作风、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等各项制度规定,及时解决干部作风建设中新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四风”变异或反弹。

从细节上抓实干部作风。我省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公务接待一律禁酒,把党员干部参与“酒局”“牌局”作为正风肃纪、明察暗访的重点,组织人员对机关内部食堂和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严肃上下班纪律,实行“掐饭点”管理,省级机关食堂严格按照下班时间开饭,从细节上抓好党员干部作风。

加强党内权力监督,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党内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关联、相辅相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扎牢监督管理制度笼子,狠抓干部队伍廉洁建设。浙江省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坚持依章依规、抓早抓小、持续持久,着力强化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全省干部队伍的规矩意识、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不断提升,从严管出了战斗力、管出了精气神。

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我省坚持“二八分”原则识别干部,一方面,把更多的时间花在近距离接触干部身上,通过民主生活会、日常谈心谈话、来信来访、工作调研等,全面了解干部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另一方面,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信息平台,完善组织部门与纪检、检察、信访、审计、住建、统计、公安、金融、网络管理等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把各方面了解到的干部信息及时汇集、有效整合,切实加强动态监督管理。

突出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一个地方政治生态如何,一把手起着决定性作用。近年来,我省坚持抓重点、重点抓,盯住“关键少数”,在全国率先将5万多名县(市、区)管干部纳入有关事项报告对象范围,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效能,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规范各级一把手职责权限。凡涉及“三重一大”及具有自由裁量权的事项,一律实行集体决策。在完善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的同时,做到三个“严禁”:严禁一把手直接插手工程建设、土地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处置等事项;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

全面治理为官不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是最基本的党内政治生态。如果“有为干部上不来,无为干部下不去”,势必影响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浙江省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突破口,坚决把不称职不胜任干部调整下去,有效解决了干部能力不足、担当不够、不作为等问题,构建起“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划定“下”干部的标尺和红线。破解干部能上能下难题,关键是通过规定“下”的标准,明确“下”的情形,拓展“下“的渠道,形成制度刚性约束。为此,我省把制定制度办法作为推进这项改革的切入点来抓,2013年制定《浙江省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2015年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下发后,我省又在第一时间制定了实施细则,充分吸收原有实践和制度成果,进一步对干部6种“下”的渠道和情形进行了细化明确,提出了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5大类21种情形。通过设定红线底线,使干部“下”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增加干部“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坚持以上率下动真碰硬。“下”干部先从省管干部开刀,逐级传递压力。从省管干部抓起,带头示范,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省管干部及时调整下来,在全省干部队伍中产生了较大震动;省委组织部3次对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督办,通报情况、明确要求,今年又组织开展了“治理为官不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长效机制”专项督察。到目前为止,浙江共调整不适宜不胜任干部1133名。在全省各级干部队伍中,“下”出了担责有为的激情和动力,“治”出了专心谋事、一心干事的政治生态。党员干部普遍反映,现在各单位拉关系找门路的少了,谋实事干成事的多了;做“老好人”的少了,坚持原则、敢于得罪人的多了。

探索干部容错免责,鼓励干部干事创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宽容改革失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要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以勇于自我革命的气魄、坚韧不拔的毅力推进改革。目前,“为官不为”主要有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等表现。如果说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主要是解决“不想为”问题,那么探索建立干部容错免责机制,主要是解决“不敢为”问题,通过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打消干部思想顾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我省今年出台了《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若干意见》,实行改革容错免责,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

一方面,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规免除相关责任,支持保护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的干部。

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政治责任,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支持和保护敢抓敢管、不谋私利的干部,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同时,容错免责机制《若干意见》坚持容错与纠错相结合,加强对改革创新中出现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出现的工作偏差或失误,要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和办法,及时予以纠正;在实践中发现改革方案设计有缺陷的,要如实反馈,主管或指导单位要及时调整完善方案。

总之,《若干意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进一步推动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担当、不敢为等问题,有力地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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