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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颜志定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9/26 17:07:22   来源:宣传信息电教处  点击:932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颜志定,男,1928年2月出生,1952年12月参加工作,195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曙团区委书记,市园林管理处革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市城建局党委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1988年10月退休至2008年任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2013年5月2日因病去世。

颜志定同志毕生对党组织赤胆忠心,对事业高度负责,对群众充满感情,对工作满腔热忱,公道正派、踏实苦干,公私分明、乐于奉献,表现出很高的精神境界和意志品格。在市园林管理处工作时,他不吃公家一个梨,不拿公家一斤柴,腾出自己的房子给职工做婚房,如亲人般日夜照料患病住院的同事。在市委机关工作时,他多次谢绝妻子“农转非”的机会,退掉儿子的进城招工报到证。在市委组织部工作时,他主持完成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等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同;严格执行干部政策,不搞亲疏,始终保持公心公德;精心组织宁波首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退休后,他退而不休,全身心投入关心下一代工作,一干就是20年,市关工委连续三次获得全国先进集体荣誉。他始终热情关心同志,真心服务群众,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从不向组织要待遇,患病后谢绝入住干部病房,隐瞒病情坚持参加组织活动,去世前还交代家人再交三个月党费、丧事从简(事迹材料详见东方党建网)。

颜志定同志是我市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和组工干部的优秀代表,是身边的一面明镜。他的事迹感人至深,引起强烈反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作出批示:“事迹感人,精神可嘉,是我们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立平要求,把学习老部长、当组工好干部作为组织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学习弘扬颜志定同志的优秀品德和崇高精神,教育激励广大组工干部见贤思齐、对标争先,市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市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颜志定同志学习活动。

要学习颜志定同志坚定信仰、对党忠诚的高尚品格,像他那样感恩组织培养,锤炼坚强党性,矢志拼搏奋斗;要学习他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崇高境界,像他那样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勤勉务实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要学习他一心为民、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像他那样始终把群众当亲人,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学习他不计名利、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像他那样公私分明,干净做事,清白做人;要学习他艰苦奋斗、甘于清贫的优秀品质,像他那样淡泊平和,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开展向颜志定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突出反对“四风”重点,结合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和党性剖析,认真对照检查,找准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要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广大组工干部开拓创新、破难攻坚、争创一流的精气神,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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