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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提拔”为何防不胜防

时间:2016/9/8 13:21:30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一?鸣  点击:9677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一个现象:在那些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原本就有“病”,属于“边腐边升”“带病提拔”。为什么“带病提拔”屡见不鲜、防不胜防?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时,很有必要对“带病提拔”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作些分析。

明知有病,病病相“惜”。有的掌握升迁大权的管官的官,本身就有“病”。对于个别属下阿谀奉承、吹牛拍马、请客送礼的行为,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与党纪党规不符,但他们从内心里喜欢———如果没有这些人,自己怎么能前呼后拥、腰缠万贯、住豪宅搂美女?当有机会提拔任用下属时,那些投己所好、送钱送物的人首先得到重用,而那些正直正派、干净干事的人难入他们的法眼。如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长期主管地方干部,对地市级主要领导的任免,可以起到重要作用。林任职期间,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万元。已被查处的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名、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等人“带病提拔”,与林直接有关,林因此被人称为广东贪官的“伯乐”。

不知是病,以病为康。有段时间,社会上提倡敢试、敢冒、敢闯,敢为天下先。一时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真假难辨,甚至出现是非颠倒、黑白混淆的现象。如独断专行、作风霸道者被视为有主见有魄力;朝令夕改、胡乱折腾者,被视为思维活跃、敢于创新;不顾群众感受,卖光、拆光者被视为改革先锋、时代楷模等等。凡此种种,导致一些人明明有病,却不知是病,反而以病为康,得到提拔重用。最典型的人物是仇和。此人在主政沐阳、宿迁时,号称“仇卖光”,公开说在他管辖的土地上,只要可以变现的资源或资产,都可以进入市场交易。宿迁市337家幼儿园、122家乡镇卫生院被卖变民营。有人指出,仇和式改革的本质是权力与资本结合起来剥夺平民,这种模式必然导致腐败。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度成为改革的象征性人物,一路升迁,官至江苏省副省长、云南省委副书记。

不知有病,诊断失当。不少“带病提拔”者,当初考察时并没有被发现有“病”。事实上,要真正了解一个人,正确判断一个人,的确不那么容易。一方面,有的人善于伪装,以假象示人。“病情”没有暴露,善良的人们仍视他们为健康人。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侵蚀到部分民众身上。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认为组织上来考察谁就会提拔谁,说好说坏一个样,说了也白说;有的担心提了意见,日后会被穿小鞋遭报复;还有的明知被考察者问题多多、口碑不佳,但只说好不说孬,“送走”了事,导致考察组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倘若考察人员自身政治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深入,考察搞形式,程序走过场,则更容易诊断失误,考察失真,造成“带病提拔”。

病发事出,难以追责。“带病提拔”者风光一时,不可能得势一世,随着党内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带病提拔”者终有一天会病发事出,得到应有的惩处。但若因此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问题就来了:追责提名者,提名者辩称,被提名者好不好是考察组的责任,用不用是党委的责任;追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他觉得冤,认为提拔干部是党委集体决定的,要有责任大家都有责任;追责考察组成员,他们也有话说,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谈话考察,规定程序都到位,官员的“病”一时没察觉没发现,不能全怪考察者。

由此看来,要遏制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就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配好管好管官的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把握好用人导向;改进和完善干部任用机制,掌握真情实况;深化和细化追责制度,使有责者真正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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