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文字显示:【 】   阅读底色: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我省严肃换届纪律,发现违纪可拨打12380举报

架起“高压线” 违纪零容忍

时间:2016/7/20 13:54:39   来源:宣传信息电教处  点击:5868

编者按:今年是换届之年,通过换届,换出干劲,换出团结,换出干事创业的好风气,至关重要。如何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从今日起,本版开设“风清气正看换届”专栏,聚焦问题和难点,介绍各地换届工作的创新实践,以推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脱颖而出。敬请关注。    

这段时间,我省乡镇换届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今年是换届之年,如何加强换届纪律,做好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我省有关方面出台了严格的规定。  

换届选举  

九种行为要严惩  

今年,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风气不正  

领导干部要问责  

“九严禁”是各地在换届中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定。根据中央规定,我省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严明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确保市县乡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省委组织部还对换届风气监督“五个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级党委要履行好“牢牢把握换届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发挥单位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等5方面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负责本地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部分重点岗位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等5方面责任;纪检机关要履行好“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举报,与组织部门联合组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对重要信访举报进行直接查核或者实地督办”等5方面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好“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会同纪检机关制定本地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设计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并抓好落实”等8方面责任;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也要履行好5方面责任。  

在这次换届中,我省实行了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  

实时监督  

查实一起,通报一起  

如果发现换届违纪行为,群众可拨打“12380”举报电话。换届期间,我省各级组织部门“12380”举报平台有专人值守,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实时监测和了解所辖地区换届风气情况,对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快速反应、及时查处。  

在这次换届中,我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紧紧抓住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换届考察组在完成考察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当地换届风气的监督。发布考察对象预告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举报内容。选举期间,上一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全程纪实监督,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我省各级组织部门也会对换届期间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而对于换届中的违纪行为,我省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行为“零容忍”。  

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领导干部,我省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已列入考察对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应当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对反映问题线索不具体、一时无法核查的,也将进行函询或提醒。各地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对重点案例点名道姓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官方微博:宁波组工港城先锋 官方微信公众号:宁波组工(nbzgwx)
用户登录  |  常见问题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关于本站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 建议使用IE7.0以上浏览器版本浏览本站 copyright 2020-2021 主办: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您是第 位访客

浙公网安备 33020402000256号

浙ICP备0506403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