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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朱刚:完善让好干部敢于担当的全链条

时间:2014/5/22 10:34:43   来源:宣传信息电教处  点击:9595

海曙区委书记  彭朱刚

敢于担当,是20字好干部标准中尤为重要的一项。作为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新《条例》从总则到条件,从选任程序到纪律监督,处处体现着树立担当精神的导向,为选用敢于担当的干部提供了顶层制度设计。贯彻落实新《条例》,要完善干部培养选拔全链条,让敢于担当的好干部脱颖而出。

一是明导向,让干部敢于担当。在现实工作中,有的干部工作任务重,容易“做多错多”,有的干部敢抓敢管但却容易得罪人。如何保证所有干部的积极性,就是要强化用人导向,弘扬担当精神,破除“四唯”思维,注重选拔心无旁骛干工作、扛事顶硬抓落实、敢冲敢当破难题的干部,大力营造唯才是举、任人唯贤的良好氛围。要把调动全体干部的工作激情和担当精神作为重要目标,坚持和传递鲜明的用人导向,选拔干部既看工作业绩,也看一贯表现和主观努力,优先使用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引导干部勇于担当、主动担当。

二是重培养,让干部善于担当。打铁还需自身硬,担当背后是品格,是境界,更要有能力支撑。要主动对接城市经济对中心城区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创新干部培养机制,实施领导干部“精鹰计划”,科学设计培养体系,打造一批有战略思维、全局视野、前沿决策、驾驭市场的领导干部。以“四优四育”工程等为基础,优化后备干部选拔方式,系统规划建设类别齐全、梯队合理的后备干部库。要充分利用“区域化菜单式挂职基地”这一有效载体,突出一线和重要岗位磨练,选派干部到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非公经济和新兴产业挂职锻炼,在实践中培养担当。

三是严把关,让干部乐于担当。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新《条例》在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推荐提名等环节,都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处理好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之间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完善“一报告两评议”、“三轮四票”等有效做法,加强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充分发挥党组织知人识人、选人用人的职责作用。要改进干部评价考核机制,区分街道部门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特点,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定期考核、一线考察、专项考察等手段,准确评价干部,完善选人用人方式,推动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把干部放到能担当的岗位。此外,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状况、干部队伍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领导班子的定期分析研判,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配,始终保持能岗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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