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周黎总是把方便让给别人,把责任和困难留给自己。多少个节假日,为了替当事人排忧解难,当别人与自己的孩子游玩嬉戏享受天伦之乐时,她却在加班加点研讨案情,立案排期,评查案件;多少个美好的夜晚,当人们与家人一起聊天、看电视时,她却在灯下反复查阅案卷、结合案情钻研法律知识,为的是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而言,民事案件琐碎繁杂,当事人平均素质偏低,法律意识不强,这都给民事案件的处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让周黎体会到,要使当事人胜败皆服,认真负责、细致谨慎的工作态度是必不可少的。法院的各项工作中,调解是费时费力的细活,但周黎从不会为此而吝惜心思与精力,她始终坚持把好调解的合法性这一关,无论案情繁简、标的金额大小,都能以求真务实、细致谨慎的工作态度来对待,做到对案件事实心中有数,不能为了怕麻烦而“和稀泥”。
周黎在长期的调解实践中,逐渐摸索出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调解法”:首先是庭前阶段。案件立案后,及时征询当事人是否需要举证期限和书面答辩,对不需要举证期限和书面答辩的,立即组织调解。此外,及时向当事人送达有关证据材料,使当事人在庭前即对己方有利与不利方面有较清晰的认识,促使当事人在庭前或庭审中达成调解协议。其次是审中阶段。理清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内容,了解和把握当事人的基本观点和态度,通过阐明法律关系,分析结果的可能走向,让当事人权衡得失,促使其自愿达成调解。第三是庭后阶段。庭审时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协议的,留给当事人一定的调解期限,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后,再主动与当事人沟通,争取调解结案。
刻苦钻研求进步
一方面,经济转轨时期大量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在审判一线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作为中心城区法院,各种纠纷纷繁复杂,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棘手事务在有关部门都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最终绝大多数都转向法院。为此,周黎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建立新的司法理念,力争完成新的历史时期的审判任务。周黎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未间断对法学及司法实务的研究,她坚持利用业余时间钻研法律,养成了收集“人民法院报”和其他法律知识的习惯,把这些材料装订成册,积累了十几本厚厚的资料,为明晰办案思路,研究法学原理,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来源。她还结合实际,利用业余时间主动钻研,撰写了针对性较强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程序与责任认定》一文,该文刊出后,社会反响良好。她同时注重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多年来审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周黎从来没有叫过苦喊过累,休息日的办公室里总是能看到她聚精会神的身影,下班后的办公楼里总是能看见她所在的办公室透出的灯光……她热爱这份工作,并为之投入了自己的全部精力,而面对荣誉和成绩,她却平静而淡然,只是一如既往地默默地做着、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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