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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严格五项制度改进会风文风

时间:2007/8/3   作者:管理员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实效,鄞州区发出《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通过严格五项制度,狠抓会风文风:

一、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审批,坚持可开可不开的一律不开,内容相近的不重复开,能通过传真、电话、发文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开,能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不以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召开,严格控制召开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联谊会、表彰会;加强会议统筹,有计划地安排各类会议,做到不冲突,不重复;改革会议形式,能在基层现场解决问题的,采取个别解决或现场会的方法,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
二、提高会议实效。要求合理设置会议议程,会前充分做好沟通协调等准备工作,会上严格控制讲话人数和数量,压缩会议时间。严格控制会议规格,不盲目追求会议规模和区级领导参加。
三、严肃会风会纪。《通知》对参会纪律作了规定,要求严格会议请假、签到制度,严禁迟到、早退、缺席,保持会场秩序,建立会风监督通报制度,对不遵守会议规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减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
四、精简各类文件。规定“八不发文”,减少文件数量,即可以通过非文件形式传达贯彻的,可发可不发的,不发文;缺乏具体意见和措施、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不发文;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发文;领导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或已作新闻报道的,不发文;在领导分管范围内已作部署的,不发文;能以两办、区委办或区政府办名义发文的,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发文;可由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的,不以区委、区政府或两办的名义发文;内容相近、体例相似、可以合并的,不单独发文。
五、规范办文程序。规定了三项制度,一是规范公文制发制度,实行一个窗口收文,不得越级报批或行文,二是提前报送制度,需要以区委、区政府或两办的名义直接发文或批转、转发的公文,一般事项提前10个工作日、紧急事项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特别紧急的事项,报送单位应说明紧急的原因和办理的经过,三是违规退文制度,对存在越级行文、多头主送、请示一文多事等情形的不规范文稿,予以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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