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们鼓励大学生在农村、社区创业发展,安心扎根在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对3年后仍留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将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对表现较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当地村、社区干部年终奖金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村和社区工作一定年限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要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他们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的职务。对于已进入村和社区领导班子的高校毕业生,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安心基层工作,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加大培养力度,使其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后备力量。
同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满后,到当地农村经济组织、企业工作,或承包当地的农业经济科技项目,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创办农业产业示范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创办其他企业以及自主创业等,促进其在基层更好地创业和发展。对愿意长期在村和社区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其户籍可以落在所在的县(市)区或乡镇 (街道)。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4年起由乡镇 (街道)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 (市)区、乡镇 (街道)财政共同承担。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这项牵动千家万户、关系国泰民安的事情抓实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