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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应明确重点、强化实践 

时间:2006/5/29   作者:管理员

中共河南省委书记 徐光春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的是抓好教育,重点是抓好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教育。
●坚持知行统一,加强道德实践,是把“八荣八耻”变成公民行为标准、转化为社会成员自觉行动的内在要求,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途径。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十分紧迫的现实工作。河南省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这一目标,统筹兼顾,明确重点,强化实践,努力形成人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
突出教育重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的是抓好教育,重点是抓好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教育。党员干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组织者和重要实施者,是良好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的引领者和促进者。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如何,对社会风尚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使他们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对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对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委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带动和促进全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抓好宣传普及。抓好宣传普及是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的重要前提。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省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把握其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激励人们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努力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入耳、入脑、入心。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党校、干校在党政干部培训轮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在理论教育、党性锻炼、社会实践等环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发挥各类基层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组织“五老”队伍和有关专家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组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报告团,在全省巡回宣讲。引导群众对身边的道德行为进行评议,在机关、社区、街道、学校、企业、村镇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氛围,努力扩大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覆盖面。
强化道德实践。坚持知行统一,加强道德实践,是把“八荣八耻”变成公民行为标准、转化为社会成员自觉行动的内在要求,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途径。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应积极投身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去,在实践中辨荣辱、受教育、长才干,坚决避免知行脱节、言行不一的现象。要立足于从实事做起,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体现在做事情、干事业、创实绩上;立足于从现在做起,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体现在知荣明耻、提高素质、转变风气上;立足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注重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中,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追求,转化为人们的道德实践,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奉献的行动中,感受真情,领悟崇高,推动全省文明风尚的形成。在全省广泛开展以“讲正气、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并与“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道德实践,使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努力形成人人身体力行、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
坚持典型示范。抓好典型示范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也是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措施。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先进典型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不断深入。近年来,河南省先后涌现出舍己救人的青年英雄李学生、见义勇为的好青年魏青刚、当代孝子张尚昀、自强自立的优秀大学生洪战辉等先进典型,他们的事迹平凡而高尚,他们身上体现出的真、善、美是进行荣辱观教育的宝贵资源,对在全省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继续深入宣传和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及时把他们的崇高思想品德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引导人们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在学习宣传重大典型的同时,各地也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当地的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不断丰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内容。
加强法纪约束。人们的道德修养主要表现为自律,但也离不开他律。政策、法纪是加强社会管理、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要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弘扬正气,鞭挞丑恶。在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法规、行政规章、行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对“八荣”的行为给予鼓励,对“八耻”的现象加以抵制,从而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言行。要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揭露和批评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要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依法惩治突破道德底线的不法行为,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对照“八荣八耻”的要求,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使之成为不同群体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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