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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四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时间:2006/3/6   作者:管理员

本报评论员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包括,“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都要有明显增加。今后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转向农村。这意味着“公共财政的阳光”将更多地照耀农村,必将极大地激发广大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和热情。
农村公共事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发展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国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上学难、看病难、饮水难、行路难、养老难等成为影响农村生产、生活的“拦路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扫除这些“拦路虎”。
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要做的工作很多,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这就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快实施“两免一补”步伐,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还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强县乡文化馆站的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要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当前应重点办好“水、路、电、气”等与农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四件大事: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农村公路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路,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基本通公路;三是农村电网建设,启动无电村电力设施建设;四是农村能源建设,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在适宜地区加快普及户用沼气,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需要大量的投入,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盘子”中统筹谋划、积极安排。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同时要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城市要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村发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同时要引导广大农民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自己的家园。
有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坚信,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能够得到明显改观,我国城市和农村一定能够实现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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