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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时间:2005/11/2   作者:管理员

刘鹤
主要观点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要按照《建议》的要求,把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整个发展过程,真正做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与“坚持科学发展”的高度统一,“坚持科学发展”与“把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轨道”的高度统一。在“十一五”期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深化改革开放。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十一五”规划《建议》的总纲,是贯穿《建议》全篇的一条红线,是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度过“十一五”时期这个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进而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客观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提出的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发展和科学发展
发展观是对发展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作为发展的最高理念,发展观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这样一些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正是由于发展观所具有的发展哲学的特征,决定着它对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的统领作用,从而对发展实践产生着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重大影响。我们党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吸收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标、基本内涵、总体思路、模式选择和根本动力,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是我们党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因此,《建议》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个准确的历史性定位,将对“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进而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要按照《建议》的要求,把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整个发展过程。做到这一点,必须紧紧抓住以下两个相互联系的关键环节。
第一,真正做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与“坚持科学发展”的高度统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党的基本路线的集中体现。只有坚持这个基本导向,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提高,人民群众才能过上富裕的生活,我们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以往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弊端日益凸显,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逐渐突出,我国未来的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生态、体制等方面的制约。在新形势下,必须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五个统筹”,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障碍,才能破解我国发展的新老难题,实现新形势下党执政兴国的历史使命。
第二,真正做到“坚持科学发展”与“把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轨道”的高度统一。在新的形势下坚持科学发展,要有正确的观念和导向,更要加快建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使科学发展建立在坚实的制度保障基础之上。应当看到,科学发展观已经深入人心,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远未健全,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各个体制环节都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十一五”期间,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着力进行体制创新,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把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落到实处。
科学发展和“六个必须”
“十一五”规划《建议》科学判断国内外经济形势,全面分析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方针,这就是要做到“六个必须”。
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是坚持科学发展的重要要求,也是对今后五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提出的总要求。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正在加快,具有劳动力成本低和储蓄率高的比较优势,面临着国际产业重组加快的外部环境,这些都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主动。但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周期性波动的现象,应对不当就有可能发生大的起落。如果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就需要用相当长的时间调整,经济发展就会欲速则不达,贻误宝贵的战略机遇。过去我们在这方面是有深刻教训的。特别要看到,自2002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新的上升周期,一些产业的过度扩张形成了相当大的过剩生产能力,一旦市场需求发生收缩,就会引起经济大的波动。因此,应把握好经济发展趋势的变化,努力实现总供求均衡,防止大幅度的经济波动,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为了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就必须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的统一协调,加快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着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总是由结构矛盾引起的,只有加快结构调整,才能实现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就“十一五”时期来说,除了调整供给体系,结构调整的一个重点是总需求结构的调整。总需求结构调整,需要正确处理内需和外需的关系,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这是大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必然要求,也是“十一五”期间妥善应对国际贸易冲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正确选择;需要正确处理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的同时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这是“十一五”期间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条件。
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九五”计划中,中央就明确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这些年来,各方面为此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转变,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格局仍在继续。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扩大,我国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出路就在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如果增长方式再转变不过来,将严重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建议》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议》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这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判断,是对未来五年乃至今后较长时间我国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出的根本性战略部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技术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力素质也有了相当提高。但总的来看,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变革,面对日益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面对以创新和技术升级为主要特征的激烈国际竞争,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日益成为发展的严重瓶颈制约。我国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过低,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现象非常明显;产业技术水平低造成对能源和原材料的巨大浪费,对环境和生态也构成较大破坏;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加剧了贸易摩擦。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扭转。另一方面,“十一五”时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国外技术储备急于获得新市场,国内人才和科技储备已有相当基础,巨大的内需市场将创造创新的广阔空间,我们要抓住机会,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和路径。要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必须确立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的战略导向、综合协调和服务功能,建立强有力的创新激励体系。
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建议》提出,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建议》提出,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是《建议》提出的重要方针。“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并努力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循环的区域协调机制。我国经济是一个整体,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必须着眼于更宽广的思路,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形成全国整体竞争优势。正因为如此,《建议》把区域之间的良性互动作为“十一五”期间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重点内容,提出要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和人才合作;健全互助机制,发达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欠发达地区;健全扶持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发展。
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基本特征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十一五”时期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选准切入点。《建议》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矛盾新特点,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着手,特别是从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问题入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长期目标和近期任务的有机结合,是现实状态与前进路径的高度统一。扩大就业是“十一五”期间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建议》强调,在产业发展方面,更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和企业,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公平的就业机会,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和扩大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要更加注重规范和完善分配秩序,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既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十一五”期间必须加快解决的现实问题。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建议》提出的各项工作,更广泛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破制约发展的各种难题,必须依靠改革开放。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但必须看到,改革任务尚未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很多尖锐矛盾和问题,其根源就在于改革不到位和体制不完善。《建议》强调,要以更大决心、更大气力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否则,我国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就难以解决,“六个必须”原则中的前五个必须的要求就难以实现。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扩大和综合国力的提高,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深化。在新的形势下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是我国实现和平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保持国内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建议》强调,要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实行互利共赢的政策导向,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妥善处理贸易争端,注重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要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把利用外资和调整国内产业结构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稳步推进企业海外投资,增强在不断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
“六个必须”的原则是“十一五”期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这“六个必须”,存在着严密的内在联系,必须全面落实。前五个必须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导向,明确了宏观经济、产业发展格局、国际贸易和投资、城乡和区域发展、环境和生态保护及社会发展等主要领域的大政方针,第六个必须则提出了实现上述政策导向所必须采取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我们应按照“六个必须”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作者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人民日报》 (2005年11月02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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