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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学习五中全会精神 

时间:2005/10/14   作者:管理员

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委员长会议14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会议建议的议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10月22日至27日举行。会议将首次审议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等,再次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物权法草案等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律草案。 
吴邦国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五中全会重要文件,深入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是要全面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转变发展思路,扎实有效工作,切实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战略重点,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在具体政策措施上,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为制定和完善“十一五”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一五”规划做好充分准备。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还将审议关于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决定草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巴基斯坦引渡条约的议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工作监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委员长会议上,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汇报了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汇报了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决定草案和物权法草案主要问题的修改情况。法律委员会建议,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物权法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祖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汇报和关于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关于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汇报,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姜恩柱关于提请审议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和巴基斯坦引渡条约情况的汇报,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关于提请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题报告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 
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对我国自主研制的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船顺利升空和正常飞行表示热烈祝贺。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蒋正华、顾秀莲、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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