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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时间:2004/10/27   作者:操作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宁波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加强我市局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市委决定,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和全市公开选拔一批高素质干部,充实到人才比较紧缺和专业性较强的局级领导职位上。为做好公开选拔的各项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新时期干部选拔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充分走群众路线原则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视野,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的进取精神;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这项举措对加强我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通过这次公开选拔,把一批德才兼备、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我市局级领导班子中,尤其是充实到人才比较紧缺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去;同时进一步发现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为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整个公开选拔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要总结我市以往公开选拔工作经验,综合利用2003年我市公开推荐选拔市管后备干部的工作成果,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要综合运用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以取得综合配套改革的效果。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
根据我市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本次公开选拔2个正局(副厅)级领导职位和14个副局级领导职位,具体为:
1、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正局(副厅)级领导职位(2个)
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2、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副局级领导职位(7个)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宁波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宁波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宁波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宁波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宁波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3、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副局级领导职位(7个)
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市分会副会长、共青团宁波市委副书记人选、宁波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人选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和要求:
1、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正局级领导职位:
(1)职务要求:省部级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副省级市及副部级机关事业单位任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正厅级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地市任正县(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副厅级机关事业单位中任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以上任职时间均需满一年(2003年10月1日以前任职)。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上述职务要求放宽至任下一级领导职务满四年。
(2)文化程度及职称要求: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要求报名人员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造诣和知名度,并具有扎实的专业管理能力。其中,市农科院院长职位要求报考对象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与长江三角洲的农业科技发展有较大关联。
2、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副局级领导职位:
(1)职务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县处级职务的干部和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我市各县(市)任正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省部属企业和宁波市市管企业中层正职和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一级党委建制企业的正职和任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以上任职时间的计算以任职起至2004年10月1日止。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经我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国外或港澳台硕士以上学位后工作满四年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资格的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
(2)文化程度及职称要求: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对上述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不作职称要求。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要求报名人员具有与报考职位的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市建委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城镇建设和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业务;市交通局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业务;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业务;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位要求熟悉审计业务;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位要求熟悉统计业务;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化工工艺专业;市药监局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熟悉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业务。 
3、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副局级领导职位:
(1)职务要求:全市和在甬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处级职务的干部和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全市各县(市)任正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甬省部属企业和市管企业中层正职和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一级党委建制企业的正职和任副职领导职务满四年的干部。以上任职时间的计算以任职起至2004年10月1日止。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经我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国外或港澳台硕士以上学位后工作满四年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报考市司法局副局长、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上述任职时间不作要求;各县(市)现任副科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也可报考。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上述任职时间不作要求;现任各县(市)团委副书记和全市街道(乡镇)团委书记职务的干部也可报考。
(2)文化程度及职称要求: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要求报名人员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领导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其中,市司法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法律业务;市质监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产品质量检测业务;市安监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市贸促会副会长职位要求熟悉外向型经济业务。
 (5)其他要求: 市司法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对象应为非中共党员;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报考对象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报考对象要求具有归侨或侨眷身份。
四、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
1、前期准备
调研和制定出台公开选拔工作方案,制定公开选拔目标单位简介和目标职位说明,拟发市委关于公开选拔工作的通知,建立工作部门,组织工作力量等。
2、发布公告
召开全市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动员大会,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会后,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宣传发动。同时由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通过全国、全省和本市的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消息,在国家级和部分省市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和《宁波市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3、组织报名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应具备上述报名条件与资格。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由我市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单位、在甬省部属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各地、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组织推荐工作,要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优秀干部进行认真分析排队,经集体讨论提出人选,对符合条件与资格的干部都应列为组织推荐人选,对2003年宁波市公开推荐选拔市管后备干部工作中,各地、各单位上报的组织推荐人选应作为重点推荐对象。同时,推荐单位要积极做好本人的思想发动工作,组织推荐的人选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公开选拔。组织推荐的人选由推荐单位组织填写《宁波市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推(自)荐登记表》,并附上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和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等资料。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留学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学习证明的复印件、国家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证明件的复印件;一级党委建制企业的人员需提供一级党委建制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市侨联副主席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归侨或侨眷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全市公开报名前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
个人自荐的,需提供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市人员自荐的,可在全市公开报名前,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所属市直、在甬省部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填写《宁波市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推(自)荐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由各地、各单位在上报组织推荐名单时一并上报;也可以在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组织公开报名时到报名点报名。市外人员可事先与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进行联系,并应在全市公开报名时到报名点报名。
4、资格审查
组织推荐的报考副局级职位的人员由推荐单位负责资格初审,自荐报考副局级职位的本市人员原则上由其所属市直单位、在甬省部属单位党委(党组)、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查。报考正局级职位的人员和自荐报考副局级职位的市外人员,由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送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其中,对市外人员应先进行电话通知,由本人于笔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同时,向不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说明情况。
经资格审查,如某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10人的,该职位不进行公开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
5、笔试
本次笔试为专业科目考试,笔试范围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和领导能力,特别是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形式为闭卷,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时间为150分钟。考场统一设在我市市区。
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试题类型分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题库或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再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命题。要增强命题的针对性,掌握好试题的难易程度。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提纲,不提供复习资料。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8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测试内容包括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题由必答题和随机提问题组成,题型为实务操作、问题剖析、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等。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报考正局级职位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40分钟;报考副局级职位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由面试考评组组织实施。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若干个面试考评组,一个面试考评组可负责一个或一个以上职位的面试,但同一职位不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面试考评组进行面试。每个面试考评组由9人组成,正局级职位的面试考评组主要由市领导、国内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副局级职位的面试考评组主要由市领导、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目标单位领导、有关专家等组成。面试次序和面试题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时,各评委独立打分,计分时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面试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担任评委或监督员。
7、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目标职位组成若干个考察组,每个考察组负责一个或几个目标职位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要重点分析考察对象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考察本市对象的,考察工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进行预告,并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走访家庭和居住社区等方式进行。考察外地对象的,要尽力争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所在地组织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尽可能按上述方式进行考察,并请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其中,对省内人选的考察工作,要事先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请求予以支持和协调。考察对象均要撰写三年以来个人思想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要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目标职位的建议人选。
8、决定任用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听取考察组汇报,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和考试结果,研究提出任用人选建议名单,提交书记办公会议酝酿、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为保证任用人选的质量,经市委常委会分析研究,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此外,对在公开选拔中发现的各方面条件较好、德才兼备、有较大发展潜力,但由于职位数量限制未被任用的对象,列为后备干部继续培养。
对拟任人选要通过一定形式进行任前公示。公示通过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同时,组织公开选拔任用干部进行上岗前培训。
对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免职后按我市有关规定重新安排工作。
五、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事先内定人选;
2、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能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参与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4、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5、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六、时间安排
10月27日-28日,召开全市公开选拔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宣传报道;
10月28日-11月9日,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其中,我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在甬省部属单位的组织推荐、个人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等工作于11月1日前完成;11月6日、7日为市公选办组织的个人公开报名时间);
11月10日-19日,发送准考证,准备笔试;
11月20日,笔试;
11月21日-27日,笔试阅卷,确定入闱人员名单, 准备面试;
11月28日,面试;
11月29日-12月3日,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准备考察;
12月4日-12月23日,考察;
12月24日以后,讨论决定人选,任前公示,公布结果等。
以上日程为大致安排,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以正式通知、通告为准。
七、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郁义康任办公室主任,由胡建岳、翁鲁敏、陈安平、罗悦明、王梅娟、孙国茂、杨志强、马春骐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下设:
1、综合组:负责制订总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日程安排计划,做好面上统筹安排、协调衔接、有关会议组织、宣传发动、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综合性工作。联系电话:0574-87182869,87182871
2、组织组:负责目标单位简介和职位说明书制作、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汇报提交、公示核查等工作。联系电话(推荐报名咨询电话):0574-87182881,87182887
3、考试组:负责制作和发送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87182865,87142860
4、监督组:负责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87182831,监督电子邮箱:jbxx@dflz.gov.cn
  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中国宁波市县前街61号市委组织部,邮编: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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